巫溪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2020〕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生态环保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巫溪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乌龙乡水浒村、土城镇和平村、尖山镇大包村和百步社区、文峰镇金盆村。
2.2 建设内容:对5个农村聚居点进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其中:1、农村饮用水源保护:3口蓄水池饮水安全防护网及标识标牌。2、生活垃圾治理:配套400个户用垃圾桶、40个垃圾箱,购置垃圾清运车3辆,小型拉臂车1辆。3、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治理:新建沼气池1座,沼液池1座,沼液还田管网500米。4、生活污水治理,新建5座村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最高限价:13855323.88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7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备案的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用途、项目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类似的1个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溪县)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 月25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巫溪县行政审批大厅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巫溪县马镇坝春申大道88号水务大楼
联系人: 肖先生
电 话:023-51889225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139号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15723501405
2020年12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