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碑林分局辅警、退休民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碑林分局辅警、退休民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需要于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一正一副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处理。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桔子水晶酒店会议室。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243号
联系方式:029-86752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0号和发智能大厦A座6层东区A99号
联系方式:13571148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1357114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