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登记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看守所在押人员肉菜供应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及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看守所在押人员肉菜供应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会议为“远程电子开标”。
5.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需提前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盖章。
6.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4号之一
联系方式:020-83166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晨(广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36号A1114室
联系方式:18078837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大庆
电 话:18078837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