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正文
2023年12月01日 20:47 来源: 【打印】
项目概况
2024-2026年宁波市畜禽屠宰环节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32254
项目名称:2024-2026年宁波市畜禽屠宰环节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资源化利用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2026年宁波市畜禽屠宰环节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资源化利用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项目完成建设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农机畜牧中心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385551
质疑联系人: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5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37号(12-1)
传 真:0574-87179089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健、徐炅灵、何云海、李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820697
质疑联系人: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278206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2024-2026年宁波市畜禽屠宰环节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资源化利用项目【定稿】1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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