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宣传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南区1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ZB-2024-93
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宣传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消防小熊、拼装积木消防车、拼装积木消防车模型、合金消防车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经审验的财务年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南区1703室
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南区17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南区17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宣传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QHZB-2024-93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宣传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142000.00元
最高限价:142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消防小熊、拼装积木消防车、拼装积木消防车模型、合金消防车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5.4服务质量:合格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5.5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5.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结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经审验的财务年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
3.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4.获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南区1703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之湖广场A座南区1703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之湖广场A座南区1703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 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文苑38号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方式:0371-66615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之湖广场A座南区1703室
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19037118776 1903693581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1903693581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文苑38号
联系方式:孔先生,0371-66615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南区1703室
联系方式:马经理,19037118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 19037118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