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全面完成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分解落地到县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30日 08:40
太湖流域全面完成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分解落地到县
本站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水利部组织开展了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先后组织完成太湖、新安江、交溪和建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和省(市)协调,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于2018年联合批复太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水利部于2018年和2021年批复新安江、交溪和建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区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全面得到批复。
在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批复后,地方积极响应,层层分解落实水量分配确定的任务。为推动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监督实施,太湖局借助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监督考核等工作,积极指导、协调流域片省(市)将省区水量分配指标逐级分解到市、县两级行政区。在浙江省新安江流域水量分配工作中,太湖局主动作为,积极开展上门服务,指导、协助杭州市林水局开展新安江流域淳安县、建德市指标细化分解和协调工作;在交溪、建溪流域水量分配指标细化工作中,太湖局主动担当,指导服务浙闽两省完成细化分解工作。2021年底福建省宁德市和南平市分别印发交溪和建溪流域各县(市)水量分配方案;2022年9月29日,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水利厅向有关市县政府印发了浙江省交溪和建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至此,太湖流域所有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落地到县。
太湖、新安江、交溪和建溪等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落地到市、到县意义重大,为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水资源统一调度、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取水许可限批等工作提供了依据,为规范明晰区域初始水权、引导推进水权交易创造了条件,为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流域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基础。
来源:水利部网站 作者: 责编: 魏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