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开展流域片8省(自治区)可用水量确定技术研讨工作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09:19
珠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开展流域片8省(自治区)可用水量确定技术研讨工作
本站讯 确定可用水量是推动落实“四水四定”要求的基础工作,是建立健全水权制度、推动水资源超载治理的重要举措。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可用水量确定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快推进珠江流域片可用水量确定工作,近日,珠江水利委员会组织流域片8省(自治区)开展可用水量确定技术研讨工作,讨论《珠江流域片可用水量确定技术方案》,充分听取流域片各省(自治区)的意见,明确各项任务要求,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珠江水利委员会高度重视可用水量确定工作,珠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易越涛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可用水量确定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安排,成立了以分管委领导为组长,前期参与或熟悉流域水量分配等工作的同志为成员的协调工作组,强化技术指导和成果审核协调,并从全委抽调精干技术人员组建工作专班,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按照水利部技术大纲要求,结合流域水资源特点和水资源管理实际需要,对技术大纲进行细化,经过多次技术讨论,编制形成珠江流域片可用水量确定技术方案。
会上,珠江水利委员会传达了水利部对可用水量确定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介绍了《珠江流域片可用水量确定技术方案》,重点讲解了在水利部技术大纲基础上,结合珠江流域水资源特点、生态环境状况和水资源管理实际需要,对技术大纲条款进行细化的内容。流域片各省(自治区)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了技术方案完善意见建议以及疑惑之处,会议围绕流域单元名录、外调水可用水量、疏干排水、时间节点安排、指标协调等问题开展了针对性讨论。
会议强调,确定和管控流域区域可用水量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关键举措,各省(自治区)要科学合理确定可用水量,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落实“四水四定”要求,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可用水量确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进度与质量。二要理清工作任务。要按照技术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梳理已有成果资料,研究提出本省的流域单元名录,按时报送可用水量成果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与数据,配合做好成果的合理性分析和复核协调。三要强化成果统筹协调。可用水量确定工作技术要求高,提出的成果要经过充分技术论证,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统筹流域与区域、地表水与地下水,做好可用水量成果与相关规划、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水量分配方案、地下水管控指标等成果衔接和协调,确保可用水量成果科学合理。
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福建、海南省(自治区)水利(务)厅水资源处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来源:水利部网站 作者: 责编: 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