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颖慧?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供应商为了中标(成交)先以较低的价格优势报价,中标(成交)后再通过降低质量确保利润,导致出现严重的履约问题。”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颖慧表示,出现这种情形的主要原因,包括采购需求与预算编制不合理;采购人对履约验收不重视、不严格。
保证采购质量,严把履约验收关
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执行过程的熟悉程度决定采购项目的质量。黄颖慧建议,加强对政府采购主体的培训、细化考核标准,以提升政府采购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
规避异常低价本质上是为了防范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履约不到位的问题。对此,黄颖慧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建立政府采购数据资源库,将公开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比如预算金额、项目需求、中标(成交)金额、中标(成交)产品规格型号、合同和履约评价等进行归集、分类,方便采购人通过一键搜索获取同类产品的历史采购信息,为采购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加强各方对履约验收的管理。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将履约验收管理作为对采购人的重点检查项,并对供应商履约的不良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是建立履约评价结果运用机制。相关部门将违反合同约定及履约质量差的供应商列入不诚信档案,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
开展四方信用评价,跨部门联合监督
供应商常见的违法违规情形包括中标(成交)产品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另外,供应商中标(成交)后不按时履约、降低服务质量履行合同以及恶意投诉等问题也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为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四方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通过引入信用评价体系,规范政府采购主体行为和监管,激励供应商诚实守信。黄颖慧介绍,跨部门之间也应构建信息共享网络,实时核验企业工商、税务、信用等数据,发挥多维度联合监督作用。
优化营商环境中各项指标放宽要求后,供应商的违法成本极低,导致越来越多的供应商明知质疑、投诉内容不成立,依旧捏造事实进行质疑、投诉,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秩序,影响资金支付进度。她建议提高供应商恶意投诉的成本,保障合法供应商的权益。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