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四维协同 赋能财政金融监管新发展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08:30
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四维协同 赋能财政金融监管新发展
近年来,上海监管局坚持以党建引领,协同推进“监督、调研、审核”等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提质增效,全力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迈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一、党建领航,筑牢财政金融监管基石
一是准确把握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方向。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财政部有关工作要求作为谋划监管局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把财政金融监管定位于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和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等,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具体要求,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充分利用联建联创平台。注重发挥与金融司党建联建联创优势,更加聚焦财政金融监管重点领域、更加紧扣财政部决策部署要求,以互联共享实现同频共振。以部机关青年干部在监管局基层锻炼为契机,进一步系牢上下联动纽带;通过联学政治理论,联做课题研究、联调金融机构、联访红色资源,进一步凝聚理念共识,实现共建目标。三是持续推进党业要素融合。积极探索“党建+”模式,将党建融入财政金融监管各个环节,牢记监管局政治机关属性,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紧跟上海创新实践,反映金融支持短板,做好潜在问题情况分析和前瞻性研究,全力做好各项财政金融监管工作。
二、锚定重点,践行财政金融监管主责主业
一是强化中央金融机构资产运营监测,聚焦财政金融监管有效性。以理全貌、明重点为基,用好线上分析+线下核实方式,梳理掌握主要银行资产质量及处置全貌,通过项目横向比较,数据纵向分析,关注不良资产处置、呆账核销相关重点项目合规性、有效性,兼顾全业务流程覆盖与关键领域聚焦,进一步夯实中央金融机构监管常态化基础。以摸实情、促规范为重,注重收集金融机构创新实践的做法与成效,提示潜在隐患,以管理建议书形式督促金融机构优化资产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坚守底线意识。二是优化属地金融运行监测模式,凸显上海地区特色。结合上海金融资源密集,金融交易活跃特点,围绕金融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重点任务,细分行业、业务维度,设计优化监测指标,深入剖析、准确把握属地金融运行变化趋势。注重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结合数据分析、调研成果、监管情况,关注具有行业性、区域性的地区共性问题、跟踪财金政策发挥效果,反映个体典型案例,评估先行先试成效,做到点面兼顾,进一步提高金融运行分析监测精准性、有效性。三是强化国有金融产权登记进程跟踪,夯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围绕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以推动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防范产权游离于管理之外为目标,分别从央、地两级进行摸底,跟踪上海主要中央金融机构登记进程与产权变化,督促地方做好产权登记管理,并立足基层客观实际,对照金融产权监管要求,专题反映登记执行难点,探索并实践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监管新方式。
三、聚焦关切,提亮金融服务社会经济成色
一是聚焦普惠金融新挑战。持续跟踪普惠金融发展成效,对比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变动趋势与资产质量变化,广泛收集企业建议呼声,从市场环境、投放质效、制度建设等环节切入,反映新形势下金融支持普惠领域面临的新挑战,聚焦薄弱环节和切实困难,为助力普惠金融健康发展提供政策参考。二是聚焦科技金融新探索。持续调研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实效,多处着眼,客观反映银行业服务科技领域的固有限制,分析创新探索过程中的实施难点与潜在问题,就完善财金政策协同机制等提出意见建议。三是聚焦养老金融新状况。针对当前养老需求突出、第三支柱发展潜力较大特征,立足财政金融职责,对部分金融机构开展调研,获取行业一线情况、收集典型实例,反映实际难点,建议强化财金政策导向,助力完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
四、多维驱动,助推财政专项资金精准有效
一是主动对焦设备更新领域财政资金使用质效。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为落脚点,扎实做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审核,固化与地方财政的季度对接机制,逐笔复核贷款支付条目,确保资金结算准确性。在此基础上,主动调研主要受惠群体,跟踪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评估更新采购设备的使用质效,及时反映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助推财政资金使用落地见效。二是积极推动普惠金融专项资金审核央地协同。坚持审核靠前一步,通过参与资金申请评审,事前介入资金申请环节;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形式,与地方财政及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审核流程及要点;通过联合召开工作布置会,向有关单位做好政策宣讲,统一明确申报口径,提高审核效率。三是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复核。结合属地农业保险特点和地区特色,以提升财政补贴资金效率为目标,重点关注农户投保、政府补贴、险企理赔等多个流程环节,逐一核对涉及的绩效考核关键指标及其达成情况,复核各项支撑材料,以多元复核确保绩效目标达成的真实准确,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来源:财政部上海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