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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监管局:积极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常态化会计监督新体系 实现会计监督提质增效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08:40

浙江监管局:积极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常态化会计监督新体系  实现会计监督提质增效
  浙江监管局紧扣“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切实扛起财会监督主责职能,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突出浙江地域特点,积极构建对在浙证券所、A股上市公司、非金融央企三类重点对象实施常态化会计监督新体系,实现属地监督提质增效,更好服务财税改革发展大局和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五项机制”,扎实推进在浙证券所日常监督 

  针对浙江证券所规模类型齐备、数量较多的特点,建立年报提醒、分类督导、项目监督、年报分析、制度调研“五项机制”,突出年报关键时段,抓住高风险项目,不断前移监督环节,持续提升监督主动性和及时性。一是年报提醒机制。开年伊始,即联合省财政、证监等部门,结合财政部年报工作提醒文件要求及有关典型问题,制发年报审计《监管提醒函》,从坚持诚信执业、切实提高审计质量、持续强化质量控制、扎实推进一体化管理、主动加强沟通汇报等五方面作提醒。二是分类督导机制。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年报审计分类监督方案,协同省财政、省证监、省审计、省注协等部门实施精准督导,传达监管要求,提示审计风险,听取工作汇报,收集意见建议。三是项目监督机制。密切跟踪财政部统一部署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日常监控、部门移交、延伸监督等方式发现的高风险项目开展重点监督,约谈相关责任人,严格督促整改。四是年报分析机制。以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数据为基础,结合省注协共享数据,多维度开展全口径分析,探索形成省域行业整体“画像”。同时,梳理上报当前审计执业中的典型违规问题,为部里提供参考。五是制度调研机制。落实准则制度执行闭环监管要求,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开展调研,高质量上报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准则实施问题和典型案例等。紧扣监督重点难点,开展境外审计、轮换制度执行等调研,形成专题材料上报财政部。 

  二、注重“点、面”结合,深化在浙A股上市公司监督 

  浙江民营经济发达,上市公司数量在全国位于前列,会计监督在区域内因而更为重要。浙江监管局采用“点、面”相结合方式,持续前移监督环节,增强监督主动性和及时性,更好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以重点项目、行业监控为“点”,运用“大数据+”手段,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如,就“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中存在的典型问题,采用大数据分析手段,从数百家上市公司中确定33家作为重点对象,向事务所发送监督提醒清单。同时,锁定8家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采用监管谈话、集中宣讲、实地督导等方式实施精准监督,在年报出具前督促18家上市公司整改规范到位。又如,围绕推进共同富裕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医药行业等作为重点监督行业,通过分析行业研报、企业财报、处理处罚信息等,形成监督重点,在年报出具前,约谈相关负责人,实施精准主动监督。二是以年报全口径分析为“面”,评估省域经济质量,提示问题。根据上市公司披露信息质量较高、颗粒度细的特点,构建总量分析、指标分析、问题分析“三维”分析体系,验证宏观政策实施效果,反映区域经济运行特点,揭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召开片区督导座谈会、走访宣讲等形式,常态化宣贯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 

  三、抓龙头广覆盖,对在浙非金融央企实施分类监督 

  按照“抓龙头、广覆盖”原则,将具有行业代表性、资产规模靠前的在浙非金融央企纳入重点监督名单,综合历年监督情况等,实施动态分级分类管理,探索形成“五项机制”。一是年度自查机制。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标准化自查模板,突出重点内容,明确自查要求,确保自查质量,切实提升其自我规范意识。二是资料报送机制。要求重点企业及时报送重大检查、处罚等信息资料,定期报送审计报告、重点监督项目资料等,持续更新“一户一档”基础资料库,全方位动态掌握被监督对象情况。三是案头分析机制。组织对企业报送的资料开展案头分析,建立标准化分析模板,实现分析过程可见、可溯、可控。强化复核把关,确保分析形成的意见客观准确。四是监督提醒机制。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精准提醒到位。对问题突出、自查整改不到位的公司,制发监督提醒函,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督导谈话;对产生问题的根源系上级公司所致的情形,抄告上级公司,从根源上促进问题解决。五是专项督导机制。每年选择1-2家企业,采用“短平快”方式开展现场监督,针对发现问题,责令严格整改到位。同时,打出监督“组合拳”,对金融机构、事务所等存在的问题,协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整治,有力放大监督成效。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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