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青海监管局:聚焦主责强担当 创新机制提质效 ——扎实推进财政运行监管工作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08:09
财政部青海监管局:聚焦主责强担当 创新机制提质效 ——扎实推进财政运行监管工作
近年来,青海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财政运行监管核心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财政运行监管工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坚持职责引领,精准发力强监管
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穿工作全过程。青海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锚定“国之大者”定位,凸显财政监管政治属性。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青海省财政经济形势、财税体制改革等重点事项开展分析评估,更好地履行地方财政运行监管职责。
二是创新监管手段,科学建立财政运行“立体画像”评价体系。为解决财政数据获取不完整、不及时等难题,提高监控分析工作的针对性,通过“系统思维+数字技术”自主建设地方财政运行监控系统,构建“立体画像”评价体系,选择6项一级指标与30余项二级指标开展分析评估,通过“风险分布雷达图”“指标对比柱状图”等可视化工具,对45个县区实施精准“健康体检”,形成“一县一报告”诊断成果,全面客观反映各地财政运行情况,提升监管成效。
三是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工作根基,出台联动机制、评估细则等多项制度规范。成立地方财政运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处室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制定《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工作内容,提供制度保障;系统梳理财政运行监管法规制度,立体化展现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形成日常监管工作手册,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搭建我局监管典型问题案例库,梳理近年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分地区分类型从不同维度加以分析应用。
二、强化闭环管理,织密预警防控网
一是下好先手棋创新建立“四色预警”机制。根据日常监管结果,建立“绿、黄、橙、红”四色预警等级,对各县区实施分类监管。同时结合“监测平台预警+实地核查验证”方式,设置财政收支占比增减异常、库款保障系数等核心指标阈值,对实施动态跟踪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通过电话问询、下发关注函、实地调研等方式重点分析。
二是打好主动仗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发挥就近就地优势。2024年赴多地开展基层财政运行专题调研。针对高海拔地区地域广、点位散的特点,采取“州县联动+穿透式核查”模式,克服高原缺氧、交通不便等困难,深入产业园区、项目施工地等资金使用末端开展穿透式核查。针对部分州县干部反映的政策理解盲点,调研组在玛沁、甘德等地区召开现场专题座谈会,面对面解读政策文件,推动实现发现问题、精准答疑、规范管理的良性循环。
三是出好组合拳牵头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和协调联动,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地方财政运行监管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共享资料清单,确保部署上相互配合、实施中相互促进。2024年召开专题会议4次,结合“预警—会商—处置”闭环机制,向部分重点监测县区下发《财政监管关注函》,督促整改落实,形成财经纪律执行合力。
三、突出成果转化,提升监管影响力
一是坚持“小切口、深挖掘、精加工”打造决策参谋精品。紧扣“信得过、用得上”调研目标,坚持“小切口、深挖掘、精加工”路径,立足青海特点,采取数据穿透和实地验证的模式,严格把控调研报告质量,层层打磨,提升调研成果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决策参考价值。2023年以来,有关工作成果多次获部省领导批示,2024年度局信息工作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二是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将监管实践转化为基层治理能力。梳理监管中积累的有效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将零散的经验做法上升为体系化的治理规则。如我局在完成“一县一报告”工作成果后,根据发现的部分地区存在的问题,及时印发《关于建立地方财政运行重点地区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对重点地区实施季度跟踪分析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挖掘问题产生的原因。将工作成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作专题汇报,为各级各部门掌握基层情况提供了重要参考,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是构建经验传导体系将工作成果转化为治理能力。聚焦监管经验向治理能力转化,参与地方财政干部能力建设。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针对性授课,围绕财政运行监测等实务痛点,精选近年查处的本土典型案例,明确政策法规,让干部在“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触动、明底线。2023年以来,我局应邀派出干部对市县业务骨干1300余人次开展培训,有效扩大监管影响,树立监管权威。
下一步,青海监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监管质效,为保障地方财政平稳运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来源:财政部青海监管局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