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本周一,财政部、教育部发布修订后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免除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保育教育费水平给予相应减免。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启动 允许按厂牌报量
近日,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正式启动报量,25日截止,涉及品规162个。本次集采对价差的计算“锚点”作出优化,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作为参照,即使有个别企业报超低价,也不影响其他正常报价的企业。
医疗机构可以自主选择按照厂牌报量或通用名报量,改变了以往只能按通用名报量的模式,与临床需求更匹配。
此外,此次集采对药品质量的管控要求也全面提升。例如,要求企业必须具有2年以上同类型制剂生产经验。
中部战区:4家供应商被终身禁止参加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近日,军队采购网公布新一期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名单共包括76家供应商和1个评审专家。
名单详列了76家供应商被处罚的具体原因,绝大部分供应商是因为围标串标行为被处罚,一小部分则是因为提供虚假材料。
处罚结果显示,29家供应商被禁止3年内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4家供应商因“与网采平台私下勾兑,以长期暗埋参数、借用资质等方式,违规承揽办公耗材、信息类产品采购项目”被终身禁止参加中部战区(机关和直属单位)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此外,评审专家路某因1个项目评审错误,影响采购结果,被禁止1年内参加火箭军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评审活动。
辽宁发改委:资深专家优先被推荐纳入全国互联共享专家资源
近日,辽宁省发改委印发《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一级或无等级划分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的,可认定为资深专家。资深专家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认定标准和程序由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资深专家优先被推荐纳入全国互联共享专家资源。此外,评标专家库可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愿招标项目提供专家抽取服务,提升公共资源利用效率。
江西:1至7月抓获串通投标犯罪嫌疑人168名
近日,江西省公安厅公布,2025年1至7月,江西省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立串通投标犯罪案件95起,破案8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8名,追缴违法所得1.38亿余元,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22起。
为进一步震慑犯罪分子,江西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5起串通投标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刘某等人为中标某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组织20余家公司串通报价;杨某某等人为中标某市公路项目,组织多家公司串通报价;余某等人在某市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中,组织多家公司串通报价;汪某、孙某等人为中标某县国家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净菜及配送服务项目,与招标代理公司相互串通,给评标专家打招呼,压低其他投标公司的分值;杨某为中标某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组织五家公司串通报价。
四川: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的,优先使用网络远程异地评标
本周二,四川省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四川省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四川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的,原则上优先使用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网络远程异地评标场地分主场、副场。项目开标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为主场,其他评标现场为副场。主、副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场所分别负责本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核验、签到等现场管理服务工作。
内蒙古:采购人应在预算中单独列支专家评审费
近日,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专家评审费管理发放的通知》。
《通知》明确,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专家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采购人应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支专家评审费,不得将该费用转嫁给代理机构或供应商。
《通知》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拖欠专家评审费,避免因费用支付问题导致项目延误或产生纠纷影响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湖南:集中采购目录新增云计算服务等品目
近日,湖南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
与2022年版目录相比,新版集中采购目录新增了速印机、通用摄像机等办公设备,路由器、交换设备、防火墙等网络和信息安全设备,以及云计算服务、网络接入服务等品目;删除了增值电信服务品目。
省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项目50万元,服务项目80万元,工程项目10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仍为200万元。
上海:专项整治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等行为
近日,上海市启动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等恶意串通行为。同时,对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转包或违法分包、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等重点监管事项开展监督检查。
陕西:自贸试验区落实单一来源采购新规
近日,陕西省财政厅发文要求,陕西自贸试验区内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要执行单一来源采购新规。
陕西省财政厅规定,陕西自贸试验区内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告时,应在结果公告的“其他补充事宜”中,详细填写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