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发表重要文章:着力整治政府采购招标乱象
近日,《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文章强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不仅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而且是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权的需要。
文章指出,要聚焦重点难点,着力整治政府采购招标乱象。重点整治最低价中标、以次充好、利益勾连等突出问题。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加强对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
财政部信息公告:9家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被罚
近日,财政部发布31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其中22则投诉处理结果公告,9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11则投诉事项成立或部分成立。涉及的事项主要为:招标文件评审因素涉嫌差别歧视待遇;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资格审查违规;采购程序存在问题;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资质不符合招标要求等。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中,9家供应商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其中8家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家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家供应商被处罚款。
六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提升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近日,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方案》提出目标:2025-2026年,建材行业恢复向好,盈利水平有效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建材、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其中2026年绿色建材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绿色低碳和数字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方案》明确,推进绿色建材应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提升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某市教育局强制学校从入围企业采购校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案件(第一批)》。在其中一个案件中,辽宁省某市某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学校开展校服采购活动,明确区属学校在入围的3家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供货企业。
上述行为剥夺了学校、家长的自主选择权,排除其他具有资质的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经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执法调查后,该区教育局公开废止问题政策文件,不再限制学校、家长自主选择校服采购企业。
四川:批量集中采购须执行需求归集、供应商诚信管理等9项程序
近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印发《四川省本级批量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的程序包括需求归集、组织采购、项目评审、采购结果确认、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供应商诚信管理、资金支付和档案管理。
《方案》明确,各省级预算单位按省采购中心统一制定的批量集中采购基本配置标准编报采购计划,同时按要求在采购计划中明确项目实施时间。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上海通报“学生餐虾仁变质生虫”事件:供应商已被立案
近期,上海学生配餐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垄断上海超50万份学生餐的某供应商因虾仁变质生虫等食品安全问题被立案调查。
本周二,上海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静安区某小学餐食供应商发现冷冻虾仁内有虫,供应商实际控制人获知后对供应211所学校的虾仁原料及菜品全部下架并就地销毁,同时要求总经理对外统一称下架原因系虾肠外溢,有泥沙。该供应商涉嫌瞒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控制相关人员。
目前,上海某食品集团已介入接管上海中小学配餐业务,承担供餐服务。
湖北:依托“暗标”技术能力 推动评标专家全程“盲评”
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加大“暗标盲评”实施力度。依托电子交易平台“暗标”技术能力,在评标环节隐匿投标人名称、标识等信息,电子评标系统随机分配评审顺序,推动评标专家全程“盲评”。逐步将“暗标盲评”范围从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扩大到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领域。
《意见》明确,建立健全招标人对评标报告的审核程序,招标人发现评标报告存在错误的,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纠正。
内蒙古:整治围标串标,明确14项重点监测情形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预防和整治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围标串标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
《通知》将围标串标行为特征划分为“疑点线索特征”、“投标无效情形”和“恶意串通追责”三类。具体明确14项重点监测情形,包括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硬件信息相同、保证金转入同一账户、投标文件混盖公章等。对异常报价、委托同一单位制作文件等7类直接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明确要求评审委员会当场认定投标无效;对恶意串通行为,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江西:评标“放水”、算错分、强行离场?36名评标专家被处罚
近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二批评标专家处罚情况的通知》,公布了对36名评标专家的违法违规处罚情况。
《通知》对评标专家违规情形进行了公示,具体包括:未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在评标中,对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且推荐单位与社保单位不匹配;技术标评分汇总时分数计算错误,影响中标结果;在没有完成评标的情况下,强行离开评标现场;履职不到位,未发现排序第一中标人的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报价,排序第三中标人未提供投标函等存在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超额收取评标费等。
空军:11家供应商因串通投标或虚假投标被严厉处罚
本周四,军队采购网公布新一期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名单共包括106家供应商和8名评审专家。
名单对供应商被处罚的原因进行了公示。其中,湖南某科技公司因串通投标且起主导作用,被终身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陕西省9家公司、北京某科技发展、广东省韶关市某物业公司因串通投标或虚假投标被终身禁止参加空军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此外,周某、曹某2名评审专家因挂靠、借用资质被终身禁止参加军委机关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评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