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 多措并举畅通住房“以旧换新”链条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09:13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 多措并举畅通住房“以旧换新”链条
12月12日上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深入解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鹏飞,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华志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李煜,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朱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尹枝俏出席通气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更是防范系统风险的重要前提。为进一步巩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激活住房消费潜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梳理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形成《指导意见》,旨在通过机制创新、政策支持和服务优化,打通新房与二手房市场壁垒,缩短交易周期,降低置换成本,激发住房消费活力。相关负责同志就各项政策措施具体内容、相关工作进展、下步重点任务等情况进行了介绍和解答。
《指导意见》共包含6部分、15条具体措施,系统构建了支持住房“以旧换新”的政策框架。一是丰富“换新”模式,提升置换效率。明确提出“卖旧换新”“收旧换新”“拆旧换新”三种模式。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帮卖”服务并引入“兜底收购”机制;鼓励各类主体市场化收购二手房;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前提下,探索城镇老旧住房原拆原建更新路径,新增公共设施不计容积率。二是拓宽旧房处置途径,促进资源盘活。鼓励对旧房进行“微改造+功能升级”,提升其市场竞争力;支持将收购的旧房改造用于租赁住房,探索“收储+托管”等运营模式。三是多措并举降低换房成本。鼓励各市对“以旧换新”居民发放购房补贴;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提供优惠。四是强化金融支持,缓解资金压力。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专项金融产品,推广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和经营性物业贷款;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并允许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购房者核减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五是优化交易流程与服务,改善群众体验。完善旧房评估机制,推行多元化评估方式;优化登记服务和网签备案流程,推广“一站式”服务,允许先定新房、待旧房过户后再办新房网签,方便群众享受优惠。六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强调对“以旧换新”交易资金实施封闭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摘自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