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监管局:“三位一体” 扎实推进 国有资本收益审核收缴工作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08:38
福建监管局:“三位一体” 扎实推进 国有资本收益审核收缴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责,保障中央国有资本收益应收尽收、足额入库,福建监管局立足属地实际,积极构建并持续完善“统筹谋划、严格审核、强化收缴”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属地中央国有资本收益审核与收缴工作质效,为增强国家财力、支持宏观调控、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加强统筹谋划,筑牢审核工作根基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使命担当。深刻把握政治机关属性,从服务国家战略和财政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审核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国有资本收益审核与收缴工作对保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顺利实施、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有效配置的重要意义,持续增强做好相关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深研政策法规,提升专业能力。组织审核人员认真学习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审核与收取办法等相关文件,准确掌握企业申报范围,厘清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清算收入等不同类型收益的政策口径、上交比例与填报要求,做到审核有据、标准统一。三是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协同高效。局领导牵头部署,通过专题会议明确审核收缴总体安排,将任务分解至具体处室、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处室具体办、经办人员专职干”的责任链条,及时掌握各环节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整个审核工作体系运转有序、衔接顺畅,按时保质推进审核工作。
二、严格审核程序,把控核心环节质量
一是健全内控机制,构建审核闭环。制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审核内控操作规程》,构建“初审—复核—处室负责人审核—局领导审定”四级审核机制,即首先由经办人员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形式的合规性及数据的初步合理性;其次由处室内其他业务骨干进行复核,对初审意见和关键数据进行再次验算与逻辑校验;然后由处室负责人进行审核,全面把控政策适用是否准确、审核结论是否恰当、风险点是否充分揭示;最后报请局领导审定,对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进行最终决策。压实各环节责任,防范内控风险,有效杜绝了审核随意性,确保了审核结论的客观、公正、准确。二是规范资料报送,夯实审核基础。全面摸排属地中央企业情况,建立健全申报管理台账,主动对接企业开展政策宣传与申报指导,明确材料报送要求与时间节点,详细讲解申报要求、填报口径和注意事项。针对审核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及时与企业财务部门沟通核实,督促补充说明,确保数据真实、依据充分。三是加强数据把关,提升审核质量。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表、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利润分配决议等材料进行细致审核,重点核实利润计算及应交利润基数的准确性,通过与以往年度数据进行交叉验证,发现并纠正数据偏差,提升审核质量。
三、强化收缴管理,实现全程闭环运作
一是推进准确收缴,确保无误划转。依据财政部有关通知及时、准确地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开票过程中,实行“双人复核”制度,即经办人开具后,由复核岗对缴款书上的收益金额、科目编码、缴款单位等关键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并与前期的审核结论进行二次比对,确保收缴指令精准传递,从源头上避免因信息差错导致资金误划、迟划。二是督促及时缴库,畅通入库渠道。紧盯资金入库进度,发现缴库进度较慢的,及时电话了解原因,加强与国库及企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解决收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畅通资金缴库渠道,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完善台账管理,促进持续优化。建立健全审核收缴台账,清晰记录企业名称、上交比例类别、收益情况等关键信息,根据审核情况及时向财政部报送审核收缴进展,严格履行规定职责。
下一步,福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在不断优化审核流程、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强部门协同等方面探索创新,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推动国有资本收益审核与收缴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