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领域行政权力滥用有了约束新规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09:00
招投标领域行政权力滥用有了约束新规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修订后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新规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此次修订是从强化责任追究和程序衔接、加强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衔接、进一步明确调查措施,限制整改结案条件、综合运用多元执法手段提升执法效能,明确约谈在执法实践中的定位、丰富违法行为表现形式五个方面进行的。
近年来,以本地区业绩、奖项荣誉、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企业信用评价加分项,并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招标投标活动,区别对待本外地企业等新型干预市场竞争方式不断演变,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准确认定违法行为带来挑战。对此,新规明确,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加招标投标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具体行为包括:不依法发布招标投标等信息;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特定的招标投标活动和其他经营活动;将经营者在本地区的业绩、成立年限、所获奖项荣誉、缴纳税收社保等用于评价经营者信用等级,或根据商品产地等因素设置差异化信用评分标准,影响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设定歧视性的资质要求或评审标准;设定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和商务等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