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很快我就收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采纳电话,我很吃惊也很欣慰,这体现了相关部门对代表履职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全国两会开放、务实的民主底色。”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
坚守服务本质,共建和谐生态
“管理”和“服务”两字之差,含义完全不同,核心改变的不是字面的含义,而是改变了业主的权利。樊芸代表告诉记者,提出这条建议,完全是从实地调研中了解到的真实案例所启发的。她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名70多岁的市民,其母亲独自住在一幢老旧小区里,每次开车送母亲回小区时都会被物业工作人员拦在门口,理由是小区车位紧张,这辆车因为没有登记缴费,不允许驶入。很多次其母亲只好拎着东西踉跄走回小区,尽管多次与物业方沟通协商,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我听到这个情况后也很无奈。类似这样的事情不少,看似很小,却反映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问题。事实上,我国《民法典》已明确‘物业服务’的契约属性,比如,物业服务人员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樊芸代表告诉记者,如果说物业服务公司承担了物业管理的一些职能,也是业主授权的,而物业服务公司不是管理者,物业服务公司要更好地从服务的角度来为业主考虑,赢得口碑和青睐,这是被业主雇用的和聘用的关系,而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她提出这个建议是希望让人民群众在物业服务中感受到生活的和谐、美好。
摒弃恶性竞争,以服务质量取胜
对于政府采购物业服务,樊芸代表认为,中标成交物业服务供应商应当实事求是,不以低价中标成交为目的,而要以服务好采购人、做好履约为目的,让营商环境更加良好,物业行业更加和谐。
“无论是采购人还是业主,看重的都是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樊芸代表也表示,接下来,她将进一步深入物业服务公司进行调研,了解物业服务公司如何培训上岗员工,如何提高服务加快转型升级,让口碑好、服务好的物业服务公司在行业中站稳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