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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锚定“四个一”工作机制 扎实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监管见行见效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08:05

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锚定“四个一”工作机制  扎实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监管见行见效


  今年以来,内蒙古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的重要意义,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作为2026年财会监督重点任务,聚焦项目申报、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构建“四个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见行见效。

  一、“高”点站位,扛起政治引领“一面旗”  

  一是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作为工作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力求“做实事”“务实功”“求实效”。二是将加强财会监督作为工作指引。始终锚定以强有力的财会监督保障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使用的工作要求,坚持站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将超长期特别国债监管作为监管局落实财会监督要求的重要抓手,切实扛起监管责任,确保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政策目标落地生效。三是局领导全程指挥强化组织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工作,要求全局胸怀“国之大者”,充分认识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斗争意识、强化斗争本领,确保监管工作有力有效。局党组成员亲自带队赴实地开展监管调研,“解剖麻雀式”了解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相关情况,针对性调整监管计划,及时完善监管思路,确保组织有力、保障有序。 

  二、“细”处着眼,下好统筹规划“一盘棋”  

  一是明方略,健全监管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地域面积广、东西跨度大等实际情况,精心制定监管方案,细化核查内容和要求,提出明确职责分工、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强实地核查等工作安排,促进日常监管更加全面、疑点核实更加深入、问题研判更加准确、监管成果更加突出。二是强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增强监管质效。局党组统筹安排局内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实行责任制管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用力抓的有力监管模式。同时,强化业务指导,专班负责梳理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全面掌握项目申报、资金使用、工程实施等政策要求,统一核查重点、问题定性等口径,建立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及时开展查前培训,对核查人员思想上做好动员,业务上加强指导,纪律上明确要求。三是谋长远,多部门联合拓宽监管格局。为统筹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力度,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建立省级工作联络群,共同制定了相关工作监管方案,联合召开超长期特别国债业务推进会,邀请自治区发展改革、住建、农牧、商务等8个部门参会,现场通报前期发现问题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监管方向,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与相关厅局调度、布置工作20余次,下达监管任务和现场联合监管6次。 

  三、“严”字当头,织密线上线下“一张网”  

  一是聚焦“面”上情况,充分发挥线上监控作用。一方面,依托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预算下达、资金分配、拨付支出等情况实时监控分析,关注地方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是否及时、合理、合规分配资金;另一方面,关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防范资金超范围使用或截留滞留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为后续实地核查打好基础。二是聚焦“点”上问题,全年实现实地核查全覆盖。遵循“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实地深入旗县区,通过实地查看项目、听取建设单位汇报、调阅凭证资料、座谈和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对重点领域国债资金实施穿透式检查,对项目设计、申报、实施、验收和商品入库、销售、出库的全流程、全链条进行核查比对。三是点面结合,形成高效监管机制。坚持线上全面监控和线下重点核查相结合,按照“抓实一个,管好一片”的思路,全面梳理8个方面17类重点任务,以及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方面的资金易错、易发问题,制作现场核查台账和问题清单,提高同类项目检查效率。同时,结合增发国债监管、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日常监管工作,归纳相关领域资金重点关注事项,开展周分析、月梳理、季总结,与超长期特别国债监管互相促进形成合力,做到业务链条全覆盖。 

  四、“实”处落脚,打通成果运用“一条链”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严谨审慎对待被监管对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切实做到各项问题事实清楚、依据明晰、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对于政策规定不够清晰的问题,充分听取被监管单位意见,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既展现监管力度也体现监管温度。二是增强闭环意识,督促落实整改。聚焦重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台账管理、销号管理,定期向自治区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以及被监管地区发送整改建议函,要求被监管单位及时纠正,加快整改。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对于监管发现的普遍性、趋势性、苗头性问题,要求在系统内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注重长效机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效结合,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增强“交卷”意识,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发挥监管局“探头”“哨兵”“参谋”作用。一方面,及时了解基层在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中遇到的现实困难、风险和疑惑。另一方面,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坚持“一次监管、全面了解”原则,借助超长期特别国债监管契机深入相关领域调研,开展了“三北”工程、高标准农田、地下综合管廊等多项调研任务,为服务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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