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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监管局:四举措扎实提升中央对地方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08:15

宁波监管局:四举措扎实提升中央对地方
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质效
  为深入贯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持续提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能,宁波监管局通过构建“前期筹备、书面全审、实地深挖、完善优化”全链条工作体系,多措并举抓实抓细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

  一、抓实前期筹备,打牢工作基础  

  坚持把前期谋划、政策研学、清单整理作为先手棋,夯实复核工作基础。一是强化工作部署。组织有关处室集中精干力量组成专项复核工作组,明确职责,构建分工协作、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通过专题学习研究预算绩效管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提升审核人员政策把握和专业研判能力。二是梳理资金清单。建立转移支付资金台账,系统梳理属地纳入年度自评清单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建立包含资金规模、绩效目标、自评报送进度等内容的动态管理台账,实现项目、资金、绩效情况的清单化呈现。同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控平台提取预算和执行数据,为后续分析比对奠定数据基础。三是压实报送责任。主动对接地方财政和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跟进绩效自评材料报送情况,对未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材料的资金项目,制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地方财政和相关主管部门及时报送,确保复核工作实现资金项目全覆盖。  

  二、做细书面复核,实现全面审核  

  对所有纳入的绩效自评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材料实行全覆盖书面审核,从形式、内容、逻辑三个维度逐项分析审阅,综合评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总体情况。一是核查自评报告编制完整性。审核各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是否包含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等必要内容;审核绩效自评表是否真实完整填报资金投入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是否全部完整填列。二是核查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和完成情况。逐一审核所有资金的绩效完成情况,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关注不同完成情况背后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三是做好书面核查情况整理。分类梳理书面审核发现的各类情况,为后续实地复核锁定资金项目和核查重点方向提供指引,也为本年度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管提供线索和重要参考。根据审核结果,做好各类情况的研究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三、做深实地核查,突出核查重点  

  坚持民生导向,科学选取实地核查对象,实现资金、项目、现场全链条核验。一是精准筛选抽查资金项目。采取重点聚焦与“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量资金规模、预算执行情况、区域特色等多重维度,紧盯农业保障、文化建设、生态环保、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确定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实地复核对象。二是围绕重点支出方向开展核查。赴资金规模大或执行进度有待提升的区县开展实地核查,按照资金支出内容确定相应的核查方式:涉及补贴发放类支出的,通过查阅发放文件及公示材料,调取账户流水、支付回单等方式,核实资金发放的合规性和及时性;涉及工程项目实施类支出的,通过核查项目批复、设计方案、工程合同、竣工验收以及预算分配文件、资金拨付凭证、会计账簿等资料,重点审核项目预算分配合规性、资金支付及时性。三是下沉一线深挖实情。赴部分项目现场查勘项目实施情况,关注实际实施内容是否满足当地需求、是否符合资金使用要求、是否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等情况,全流程全周期审查项目实施规范性、绩效产出真实性,确保账面与现场相符。  

  四、推进完善优化,形成闭环监管  

  牢固树立“复核为手段,提质为目标”的监管理念,构建“核查反馈—完善优化—跟踪督办—长效机制”监管闭环,做好绩效复核“后半篇文章”。一是实行“点对点”精准反馈。在与地方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充分沟通基础上,围绕书面及实地复核发现的各类情况,根据性质和类别逐一进行梳理,及时向地方财政及主管部门下发反馈函。二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单位根据复核反馈的情况,按要求做好优化改进,并做到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推动主管部门在未来年度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细化绩效指标体系,合理确定绩效指标和目标,提升绩效评价质量。三是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通过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分配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督促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持续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年度自评结果分析,作为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有效途径,推动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下一步,宁波监管局将积极发挥财会监督职能,持续完善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流程,不断优化“书面全覆盖+实地精准核+整改回头看”的绩效监管模式,持续压实相关部门绩效主体责任,推动提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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