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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专业之路 做采购人依法高效实施的“外脑”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09:05

走专业之路 做采购人依法高效实施的“外脑”
在过往的政府采购实践中,评审专家往往处于一种“被动”履职状态:被系统随机抽取、按既定采购文件打分、签完字离场,责任边界模糊。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的公布以及深化改革的深入,专家的定位正从“程序性评审”转向“全流程专业咨询”,从被动的执行者转变成为采购人提供专业支撑的“智囊”。那么,专家如何运用自身专业知识辅助采购人科学决策?

转变认知:

从“决策依赖”到“决策辅助”

首先,需厘清“谁决策、谁负责”这一核心问题。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授曹富国从历史与法理角度深刻剖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初衷非常明确:采购决策的责任主体是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机制则来源于“反腐”考量,该机制试图通过随机抽取外部评审专家压缩采购人的自由裁量权,但在运行中却逐渐偏离初衷:采购人“不敢担责”,过度依赖专家意见,形成“人人参与、无人担责”的怪象。

因此,专家做采购人决策的“智囊”,绝不是越俎代庖替采购人做决策,而是回归“专业咨询”的本位。

这一转变也契合了修法精神。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邓秋云分析,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了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评审专家需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明确了采购人对采购活动负有主体责任。采购人与评审专家双向权责边界的厘清,正是双方协作履职的前提。在采购人面临技术盲区或规则困惑时,专家应输出基于专业的客观建议,而非替代采购人做出决策。

能力输出:

采购全生命周期专业支撑

做采购人决策的“智囊”,必须有实实在在的专业抓手。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政府绩效研究中心主任王泽彩提出系统框架:专家可依托专业知识,构建“前置—过程—后置”三维决策支撑体系。

在前置阶段,专家可依法介入需求调查,保障采购需求决策符合政策要求。王泽彩阐释,“专家可用专业知识消除采购人‘需求盲区’,有效破除信息不对称,进一步分层拆解需求,必要时区分‘刚需’与‘溢价需求’,使政策法规有效嵌入采购需求。”此时专家的“智囊”作用体现在:不是被动接受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清单,而是主动研判“市场有什么”“技术路线如何选择”“预算与项目需求是否匹配”等问题。

在采购实施阶段,专家应将法规要求转化为清晰的决策参考。王泽彩分析,通过吸纳专家关于采购方式与评审方案的科学建议,能有效实现剥离采购人主观偏好,对价格合理性进行专业校准。在履约验收阶段,专家可全过程动态纠偏,保障采购决策落地见效。具体而言,通过完善合同专业条款,科学锁定决策预期;通过分阶段履约常态化核查,修正制度的执行偏差;通过量化验收标准,客观衡量决策成效。

此外,在“闭环沟通阶段”,可沉淀专家的专业经验,优化采购人后续同类决策。王泽彩进一步指出,专家可出具项目专业复盘报告,建立常态化咨询沟通机制。这种从单点咨询到知识沉淀的跃升,正是评审专家从“临时外脑”成长为采购人长效“智囊”的关键路径。

底线坚守:

独立评审与责任自负

辅助决策不等于盲目附和,专家必须守住中立边界。曹富国提醒,“若专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形成‘小圈子’把控规则,将损害统一大市场建设。”严厉的惩戒机制正是打破此类“小圈子”、守护专家独立性的制度利剑。王泽彩强调,这就要求专家掌控好履职底线,做到中立客观,保障决策公平公正,厘清权责边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等。

修订草案的“高额罚款+终身禁入”的严厉惩戒机制,能形成一种强力震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朱萧俊认为,结合“个人意见自负法律责任”的规定,违规行为可精准追溯,这将倒逼评审专家拒绝人情干扰。严苛的惩戒机制会自然筛选从业人员,让严谨守法的评审专家稳定从业,从根源上降低评审环节的廉政风险。唯有专家自身“干净”、专业过硬,其“智囊”意见才有分量,才能协助采购人做出经得起法律和审计检验的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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