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监管局:构建闭环管理机制 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09:14
吉林监管局:构建闭环管理机制 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吉林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相关工作要求,立足属地监管职责,把绩效自评复核和重点资金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绩效监管的重要抓手,强化监管结果运用和督促整改,推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
一、做细绩效自评复核,夯实绩效管理基础
绩效自评是做好绩效管理的第一道关口。吉林监管局将绩效自评复核纳入日常监管重点,聚焦资金使用单位存在的重填报轻核实、重得分轻成效、佐证材料不充分等问题,推动自评工作由注重程序合规向注重评价质量转变。
一是全面梳理资金台账,筑牢数据根基。依托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涵盖“资金分解、流向轨迹、执行进度”的工作台账,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结余等基础数据全面梳理、逐项核对,摸清资金流向,掌握执行进度,为书面复核和实地抽查提供可靠支撑。
二是精准锁定复核重点,提升监管靶向。在书面复核中,对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及时性、内容完整性、指标规范性逐项审核,重点关注预算执行率、目标值与实际完成值偏差、资金拨付合规性、绩效目标设定科学性等方面。结合书面复核疑点,统筹考虑资金体量、民生关联度、执行进度波动等因素,聚焦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以往问题较多的领域确定抽查对象。
三是深入一线实地核查,压实单位主体责任。通过座谈访谈、查阅凭证、实地查勘等方式,将自评数据与项目档案、资金使用凭证、项目产出实际交叉比对,重点核实在建项目推进情况、已完工项目产出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对自评失真、佐证缺失、目标设定不合理等问题现场反馈、督促补正,推动主管部门把绩效理念嵌入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全过程。
二、做深重点资金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重点绩效评价是落实绩效管理的重要方式。吉林监管局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吉林省落实情况,聚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等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是高位统筹谋划,夯实评价工作基础。分管局领导牵头挂帅,抽调局内业务骨干并选聘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组成评价组。评价前系统学习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指标体系,逐条梳理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类指标内涵,细化评价方案、明确分工责任、统一评分尺度,减少人为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保障各项评价尺度一致、结论客观公正。
二是优化评价方式,提高现场核查质效。围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将评价重点聚焦到关乎民生和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项目上。采取集中座谈、实地走访、资料核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资金走向为主线,以实施项目为脉络,深入村镇、林场、企业和项目现场,重点核查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是否按绩效目标推进、政策目标是否实现、群众是否真正受益。
三是规范评价程序,确保结论客观公正。对每项三级指标逐项制作工作底稿,对评价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绩效评估。评分过程中遇疑难事项,开展集体研讨,对数据进行反复核实与分析,并与被评价单位充分沟通,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评价报告以工作底稿为基础,全面、详实、准确反映资金使用和项目产出情况,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三、做实结果应用,推动绩效管理闭环运行
结果运用是绩效管理闭环的关键环节。吉林监管局坚持评价与整改并重,推动绩效管理由单环节评价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政策完善全过程延伸,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管理闭环。
一是及时反馈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对绩效自评复核和重点资金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按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绩效目标执行、制度办法执行等类别梳理问题清单,向省级财政和相关主管部门反馈,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对资金拨付迟缓、项目推进滞后、绩效目标偏离等事项,督促被评价单位逐项制定措施、逐项整改销号。对具有普遍性和反复性的问题,推动主管部门从内控流程和管理制度层面补齐短板,防止同类问题屡查屡犯。
二是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建立评价问题整改台账,对重点评价项目持续开展整改跟踪和必要的“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佐证不充分的,持续督办、不销号,对评价中发现的资金使用不规范线索,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通过问题整改,推动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扛实绩效责任。
三是用好评价结论,服务预算管理和政策完善。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有关要求,将绩效自评复核和重点评价结果作为加强转移支付监管、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出预算建议的重要参考。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以精准监管倒逼基层规范资金管理、提升项目质效,推动实现“以查促改、以改促建、以建促效”的良性循环。
下一步,吉林监管局将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进一步提升绩效自评复核的覆盖面和精准度,深化重点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不断完善全链条、闭环式绩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以高质量财政监管服务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