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南路366号星期8大厦519号【实勘为8519号】的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6月27日10时至2025年6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南路366号星期8大厦519号【实勘为8519号】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1000398113株国用(2014)第B06793号】。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30.76㎡;装修情况:简装房;所在楼层:5层;总楼层:17层;租赁情况:已出租;详情可下载的评估报告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提示:起拍价不包含家具、家电等可移动部分的资产。
起拍价:1188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南路366号星期8大厦519号【实勘为8519号】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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