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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锦江区上沙河铺街789号2栋2层附217号房屋、权证号为锦江区川(2019)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319928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点破云讯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6年2月6日10时至2026年2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成都市锦江区上沙河铺街789号2栋2层附217号的房屋,建筑面积:129.05㎡,结构:框架结构,土地性质:出让,房屋所在2层,共3层,土地终止日期:2053年2月19日,建成年代2017年。
评估价:1306000元,起拍价:9142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瑕疵说明:无租赁,拍卖不包括家具家电,包含水电气户头,房屋结构完好,无明显瑕疵,电费欠费3300.71元(2023年11月27日-2024年7月15日),物业费欠费20280.4元(2021年8月至10月,2024年1月-2025年12月),6元/月/㎡,欠垃圾处理费684元(18元/月,2021年7月-2023年4月,2024年1月-2025年12月,水费欠费194.926元(2023年11月27日-2024年5月27日),总计欠费24460.03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2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成都市锦江区上沙河铺街789号2栋2层附217号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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