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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北山大道310号A幢1层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6月18日 10时至 2026年6月19日10时(延时的除外)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北山大道310号A幢1层商业用房
特别提示:
1.案涉房屋现由案外人占有使用,占有使用费用已支付至2026年7月16日,买受人不享有在此期间的收益。
2.拍卖成交后,由人民法院按照房屋现状进行交付,交付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在交付后送达买受人,提请竞买人注意。
3.本次拍卖包含房屋所有权及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不可移动的附属设施,不包括可移动动产部分(如:空调风管机及外机、家具家电等)。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北山大道310号A幢1层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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