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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1048号5栋21-4号的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
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1048号5栋21-4号
拍卖公告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10月15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16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1048号5栋21-4号。
标的物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1048号5栋21-4号,所在小区名称为“佳禾钰茂香港城西区”,房屋建筑面积:99.64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82.28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所在建筑物总楼层共27层,该标的位于名义层第21层,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4年08月31日,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80.21万元,起拍价:56.2万元,保证金:5.7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权属异议
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联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1048号5栋21-4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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