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财政大力支持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桂林市财政大力支持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并将其列入“文化惠民”为民办实事工程抓紧落实。2014年,全市166个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已全部完工并相续投入使用,投入资金共计6651万元。
一、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提供措施保障。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列入“文化惠民”为民办实事项目。在2014年全市文化工作会议上,对项目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同时市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县区工作的指导,强化项目督查,强力推进,对项目实施绩效考评,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二、多方筹资建设资金,全力部署推进。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各县区根据自身财力对每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给予3至16万的奖励;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县区予以支持;社会筹集资金824万元。2014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6651万元,为村级服务中心建设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三、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协同文化部门加强对上级补助资金和市本级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对各县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行督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通报,有力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确保财政资金和社会会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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