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预算执行进度慢的部门将被约谈 云南省政府网站近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其中明确,对预算执行进度慢或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实行约谈制度。
《规定》提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执行考核机制,对预算执行进度慢或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实行约谈制度,调减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并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上报同级政府,由同级政府进行通报。
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规定》明确,云南省要推进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收回资金的项目需在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各级财政除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外,一律不得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已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存量资金,要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在2年内使用完毕。
《规定》还要求,在编制预算中,各级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同时,加大政府采购透明度,认真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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