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云南-昆明 招标业主/代理: 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昆钢新区二期烧结、球团烟气脱硫脱硝项目260万t/a球团烟气脱硫脱硝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昆钢新区二期烧结、球团烟气脱硫脱硝项目经安发改投资备案﹝2020﹞216号、昆钢控投﹝2020﹞2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昆钢新区二期烧结、球团烟气脱硫脱硝项目260万t/a球团烟气脱硫脱硝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对天朗集团昆钢新区二期烧结、球团烟气脱硫脱硝项目260万t/a球团配套脱硫脱硝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和该项目特种设备报备、报批、报检、取证、验收及项目整体移交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 对天朗集团昆钢新区二期烧结、球团烟气脱硫脱硝项目260万t/a球团配套脱硫脱硝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和该项目特种设备报备、报批、报检、取证、验收及项目整体移交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总投资:34568万元 招标规模:120880000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安宁市昆钢新区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建设地点: 云南省安宁市昆钢新区。 2.8.2建设规模及内容:“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新建一台年产260万吨球团生产线,按照环保要求,配套建设一套球团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8.3技术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 2.8.4质量标准: 2.8.4.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 2.8.4.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4.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全新、合格产品,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现行标准及规范。 2.8.5计划工期:自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内建成投产(完成168功能性考核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3.5.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5.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②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5.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成立少于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4业绩要求: 3.5.4.1非联合体投标的: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国内至少1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烟气治理(工业窑炉废气量≧20万立方米/小时)EPC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4.2联合体投标的: 3.5.4.2.1设计业绩要求:联合体的设计单位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国内至少1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烟气治理(工业窑炉废气量≧20万立方米/小时)的类似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4.2.2施工业绩要求:联合体的施工单位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国内至少1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烟气治理(工业窑炉废气量≧20万立方米/小时)类似施工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5.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5.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查,信用信息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 3.5.5.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5.4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5.6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3.5.6.1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6.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国内至少1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烟气治理(工业窑炉废气量≧20万立方米/小时)项目设计业绩的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及规模)。 3.5.7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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