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人民法院关于龙江县龙江镇龙城世家二期A区一段39号楼3单元1层103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龙江县龙江镇龙城世家二期A区一段39号楼3单元1层103号房屋第一次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9日10时至2021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龙江县龙江镇龙城世家二期A区一段39号楼3单元1层103号房屋(63.76平方米)
评估价格为411124.48元。
现发起第一次拍卖,起拍价格为评估价格的70%为287787.14元,竞价增长幅度2000.00元,保证金15000.00元。详情请联系承办法官见评估、询价报告。
说明:请买受人自行到现场查勘看样,本院对标的误差品质不承担保证责任,请买受人谨慎购买。
二、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1月18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法院统一时间进行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契税费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拍卖标的物存在延迟交付的可能。该拍卖标的物如欠取物业费、采暖费、水电费及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者竞买后,如涉及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取暖费、欠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税务、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部门了解。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收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龙江县龙江镇龙城世家二期A区一段39号楼3单元1层103号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