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关于苹果11+系列手机17部(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7日10时至2022年2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名 称
苹果11+系列手机17部
案 号
(2021)粤0303执188号等
权属情况
刑事罚没物品
存放位置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交付方式
成交后法院现场交付
起 拍 价
人民币28968.80元
保 证 金
人民币3000元
增价幅度
人民币500元
备 注
1、上述物品拍卖成交后,本院将委托机构对标的物进行数据清理。数据清理过程中,可能造成毁损,对造成毁损的标的物可以单个撤拍。
2、由于拍卖成交后需进行数据清理工作,将延长交付时间至尾款缴纳后30日内。
3、标的物按照现状拍卖,不确认能否正常开机,详情见图片以及附件,本院不对标的物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解锁开机密码及账户密码,且本次拍卖不提供邮寄服务,请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自行前往本院领取,异地竞买人请慎重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苹果11+系列手机17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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