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张掖路256号第7层001号营业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27日10时起至2022年2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张掖路256号第7层001号营业用房 [房产证号: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58217号,建筑面积:112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所在建筑物总高10层(地下1层,地上9层),钢混结构(2000年建成),整体呈东西走向、南北朝向,外墙粉刷涂料(部分贴砖);室内水、电、暖、消防等设施齐备,能够满足经营使用要求。现5-8层经营为“如家精选酒店”,其中5层是前台、餐厅、厨房、洗衣房、布草间、消毒间、公共卫生间及客房,第6-8层均为内廊式布局,设有客房、布草间、消毒间、办公室(第6层、第7层)设置两部安全电梯,整体维护保养状况良好。第5-8层酒店公共走廊顶部安装工艺木吊顶,墙面贴壁布,地面铺地毯;电梯间顶部工艺木吊顶,地面铺地板砖,墙面贴壁布;客房内顶部工艺不吊顶,墙面贴壁布,地面铺木地板,卫生间安装铝扣板,墙面地面贴瓷砖。水电暖空调电讯等设施齐全,装饰维修保养状况良好,使用功能正常,现被本院查封。
评估价:21318800元;起拍价:21318800元; 保证金:3197820元;增价幅度:106000元。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看样,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执行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张掖路256号第7层001号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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