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关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祈福南湾半岛海晴径5号5楼03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12日上午10时起至2022年3月13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拍卖标的物: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祈福南湾半岛海晴径5号5楼03室。[按现状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起拍价:683194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经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分局定向询价,评估价为975990.86元,本院确定上述价格为本拍卖标的物的处置参考价。)
特别提醒:竞拍成功的,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交纳拍卖余款。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也应当参与网络应价(详见网络拍卖平台的《拍卖规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或公司委托个人竞买,须在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特别提醒:如拍卖标的是房屋的,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院不在竞拍前主动审查竞买人条件或者资格。房产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将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2020)粤0112民初7083号
执行案号:(2022)粤0112执恢27号
工作时间内咨询电话:刘女士020-83006323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杭州易槌科技有限公司 400-1585850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祈福南湾半岛海晴径5号5楼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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