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人民法院关于(破)和静县星河名城一期1栋3单元302室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关于(破)和静县星河名城一期1栋3单元302室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3月04日12时至2021年03月05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案号: 【(2021)新2827执恢57号】
标的物:(破)和静县星河名城一期1栋3单元302室房产(房屋建筑面积103.75m2),以实物现状为准。
评估价 :205217.5元
第二次起拍价:148270元
保证金:2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3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人民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及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确认。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其应缴部分。具体相关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部门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破)和静县星河名城一期1栋3单元302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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