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关于和田玉(羊脂白玉)原石(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 卖 公 告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3月7日上午11时至2022年3月8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编号:SH16370,和田玉(羊脂白玉)原石1件,重量:14.807克,尺寸:36×18×16mm,样品为和田玉(羊脂白玉)子料原石,形状完整,表面无皮壳,毛孔清晰,透射光观察肉质细腻,结构致密均匀,无明显裂纹。标的物详情摘自兆新评报字【2021】第077号评估报告。
评估价:1000元;起拍价:1000元;保证金:200元;增价幅度:5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华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交付时以实际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自行前往法院办理移交登记相关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交付时以实际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是否存在有保管费等情况;办理移交时产生的费用等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和田玉(羊脂白玉)原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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