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关于李占全所有的位于霍林郭勒市珠区友谊路320-2号房屋(含菜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27日10时至2022年3月 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房屋及附属平房,其中房屋1-2建筑面积:55.80平方米(不动产权号不详);附属平房(主房南侧客厅、走廊、车库总建筑面积75.50平方米,主房北侧厨房建筑面积26.25平方米),附带菜窖2.16平方米,位于霍林郭勒市珠区友谊路320-2号。
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二、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405958.00元,起拍价:345064.00元,保证金:6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通辽市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协助本院一起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辅助事务。本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开始前一天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并组织有意者实地看样或自行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竞买人必须认可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本院提供的文字说明及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霍林郭勒市珠区友谊路320-2号房屋及附属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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