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人民法院关于和田市建设路73号10栋3单元301室(昆仑小区)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特别公示:因此案件无法联系到相关当事人,自发布拍卖公告起5日内,即视为通知已送达。
拍卖公告
洛浦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3月31日上午12时至2022年4月1日上午12时止(延时除外)在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和田市建设路73号10栋3单元301室(昆仑小区)住宅(建筑面积:90.61㎡)及家具、电器等整体拍卖(详见评估报告,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
评估价:355166元
起拍价:284133元
保证金:56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司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资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司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和田市建设路73号10栋3单元301室(昆仑小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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