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汝州市城垣北路东侧、朝阳路南侧华予金城2套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2年4月1日10时至2022年4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位于汝州市城垣北路东侧、朝阳路南侧华予金城2套商铺:
1、华予金城6号楼1层105号商铺,房权证号:汝房权证汝州市字第201500963号,证载面积607.7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已装修,房屋登记日期2015年。
2、华予金城8号楼111号商铺(1-2层),房权证号:汝房权证汝州市字第201500966号,证载面积2637.7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已装修,房屋登记日期2015年。
拍卖标的物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叁仟贰佰伍拾叁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人民币¥:32534160元),确定起拍价为:27654036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限购地区的不动产,请于拍卖前自行咨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拍卖公告开始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时且至少1人报名出价达到保留价方可成交,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该房产有房屋所有权证,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请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且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现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分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在期限内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或承受人承担。 汝州市城垣北路东侧、朝阳路南侧华予金城2套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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