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关于共青城市共青城火车站北侧尚书房2幢1单元1702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竞买公告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共青城火车站北侧尚书房2橦1单元1702号房产的公告(第二次拍卖公告)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14日10时至2022年4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京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共青城火车站北侧尚书房2橦1单元1702号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标的物调查表及评估报告(此标的物未缴纳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导致未办理产证,为合同备案房产。房屋结构为三室两厅两卫(具体以现状为准),所在楼层17层,总楼层18层。)。
起拍价:303463元,保证金:60692元,增价幅度:3034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2年3月29日10时至2022年4月11日10时止(节假日休息除外)接受咨询,因疫情影响,本标的物法院暂不安排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咨询电话:0791-83766068(刘法官)。
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拍卖辅助机构参与竞拍,亦不收取任何相关竞买费用,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竞拍产生的风险及费用由委托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概不负责。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竞拍的,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视情况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房产所在地有关房屋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应自行了解相关房屋限购政策规定,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向法院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交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具体咨询当地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如法院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法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如存在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恶意竞拍等情形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竞买人如不符合限购条件而强行竞得标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仅依原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予以过户,若标的物存在其他自建、添附等情况,权属登记不属于本院协助范围,需买受人自行询问相关部门,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违法建筑采取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没收等处罚措施。请意向竞买人谨慎考虑购买。
本标的物地址为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地址,是否存在因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为管理或其他需要对门牌号等名称进行变更或重新编排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因疫情影响,本标的物交付时间相对平时正常情况下(正常时间为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一个月内)的交付时间而言较长,请谨慎考虑。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营业税及附加税、印花税、契税)、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可能存在的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如本拍卖标的存在赠与、继承、离婚析产途径取得且依房地产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规定需按取得价格征收差价的20%个人所得税(原所有权人应当承担的税费部分)以及该房产办理产证至被执行人名下前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该部分税费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该部分税费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买受人签收本案过户法律文书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逾期未向本院申请或未提交完整材料,将视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放弃退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4月11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共青城市共青城火车站北侧尚书房2幢1单元17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