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4幢13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第二次拍卖漯河市不动产权证号:2014017695号房产所有权的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20日10时至2022年5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4幢13号。规划用途为住宅,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5层,建筑面积112.7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2014017695号。评估价:44.19万元,起拍价:38万元(第二次拍卖),保留价:38万元,保证金:4万元(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2021豫1102执1229号案保证金),增价幅度:3000元。
一、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5月17日前接受咨询,并自行前往查看拍卖标的物。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5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5月25日前缴纳(缴纳时请备注为2021豫1102执1229号拍卖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4幢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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