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大理市下关镇三茂街金星花园小区16栋2单元2-2号的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4日10时至2022年5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大理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大理市下关镇三茂街金星花园小区16栋2单元2-2号的房产。房屋状况:总层数4,所在层数:2,证载房屋建筑面积75平方米。
更多详情请下载附件及咨询承办法官。
起拍价:464664元,保证金:9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天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徐法官联系,(0872-2320611)。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房地产过户交易中所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原权利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办理权证过程中涉及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位于大理市下关镇三茂街金星花园小区16栋2单元2-2号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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