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238号院4号楼18层064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10日10时至2022年5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238号院4号楼18层064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342534号,建筑面积:102.90㎡]的房产。
起拍价:715638元,保证金:14万元,增价幅度:7000元。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限购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限购政策影响,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4月24日起至2022年5月9日9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238号院4号楼18层06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