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龙胜县龙胜镇华龙街2号5幢房产一套(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2年5月20日10:00至2022年5月21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对坐落于龙胜县龙胜镇华龙街2号5幢房产一套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龙胜县龙胜镇华龙街2号5幢房产一套。
标的物详情:
1、产权证书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龙国用(2010)第548号;房产证号:龙房权证龙胜字第05323号 ;
2、证载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
4、规划用途: 住宅用地;
5、土地分摊面积:13.20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74.48平方米;
6、房屋结构:砖混;
7、房屋总层数:6层(梯楼),所在层数(第5层);
8、户型:两房一厅一厨一卫;
9、房屋装修情况:简装修(具体以现场看房为准)。
10、房屋内家具家电处置情况:可移动家电家具房主搬走(具体以现场看房为准)。
11、房屋整体情况以现状拍卖;
12、房屋周边状况:该房产处于县城中心,交通便捷,周边临近农贸等生活市场。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5月20日10:00至2022年5月21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24.8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账户,未有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买开始二个工作日前一同到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的,须在竞买开始二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公告期间有意购买者请自行联系执行员进行看样。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附:1、竞买须知。
2、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3、税费情况。
二〇二二年五月四日
坐落于龙胜县龙胜镇华龙街2号5幢房产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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