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龙胜县龙胜镇双河村大寨组自建无产权房屋一座 (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2年5月20日10:00至2022年5月21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对位于龙胜县龙胜镇双河村大寨组自建无产权房屋一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龙胜县龙胜镇双河村大寨组自建无产权房屋一座以现状拍卖(暂无产权)。
标的物详细信息:房屋产权情况:暂无产权;房屋占地面积:1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570平方米,房屋建成年代:2010年;房屋装修情况:精装修:房屋总层数:共五层;楼层布局情况:有两房一厅一卫、两厅一厨一卫;内超高阁楼式客厅、楼底杂物间,地下车库、楼顶钢架棚式屋顶等布局;拍卖情况:带固定装修整体拍卖,可移动家具家电不做处置(具体以现场看房为准)。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5月20日10:00至2022年5月21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位于龙胜县龙胜镇双河村大寨组自建无产权房屋一座起拍价:138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账户,未有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买开始二个工作日前一同到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的,须在竞买开始二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公告期间有意购买者请自行联系执行员到实地察看车辆及房屋。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最终以实际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位于龙胜县龙胜镇双河村大寨组自建无产权房屋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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