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乐山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乐山市市中区鼓楼街58号1幢3楼17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竞买公告
郑重声明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共同参与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共同委托人名称及证件号码。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会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乐山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乐山市市中区鼓楼街58号1幢3楼17号房产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10日10时至2022年6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现就有关网络司法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1、乐山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乐山市市中区鼓楼街58号1幢3楼17号不动产,产权证号为:乐山市房权证企业字第企业15749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川(2018)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045号,面积303.98平方米,用途:商业;
2、起拍价2155930元、保证金210000 元、加价幅度8600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加价是其整倍数)。在规定时间内价高者得,不到起拍价不成交;
3、目前标的瑕疵披露:以现状拍卖,有租赁(太平洋影院连通租赁),有物业欠费等;
4、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登记、过户等问题请务必先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如有登记、过户不能等情形,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拍卖规则
1、本次拍卖活动需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多人出价的,在规定时间内价高者成交,无人报名或不到起拍价不成交;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
3、竞拍前竞买人应按淘宝网的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并确保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作为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所有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以下人员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参与竞买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参与竞买的、或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委托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活动开始前三日持有效证件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凡与本标的涉及有优先购买权者,请按本公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保证金后参加拍卖活动,以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竞买须知和相关附件,凡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标的展示、咨询及看样时间与方式
1、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2、有意竞买者请在2022年6月8日10时前,与本院联系组织看样事宜。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乐山市市中区鼓楼街58号1幢3楼17号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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