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两河新街58号地下室栋-1楼78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2022)川0117执恢85号
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执行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买受人应在拍卖房产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递交法院。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在竞价成功后未在尾款期限内交纳尾款的、无购房资格的,均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夫妻参与竞买,仅有一方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的,须以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的一方实名注册账号参与竞买;若以无成都市购房资格的一方实名注册账号参与竞买的,须夫妻双方于开拍前5日至本院提交书面委托。
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为售卖本标的物,仅在京东平台予以公开拍卖,全程公开、透明、零佣金。意向竞买人若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妨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标的物尾款期限为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尾款期限不可延期。买受人须在尾款期限内付清余款并至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否则本院均视作悔拍,且不再另行通知。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7日10时至2022年7月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两河新街58号地下室栋-1楼78号车位;不动产权证书号:监证0481283;面积:30.66㎡;房屋结构:框架;规划用途:车位;土地性质:地下车位;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49/10/30
该标的物系双方当事人议价,无评估报告,车位空置。
该标的物位于小区“两河佳苑”。
注:拍卖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登记备案等客观现状,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信息责任。
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两河新街58号地下室栋-1楼78号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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