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关于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7-1号东葛·汇贤居地下室地下二层B2018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本院将于2022年8月6日10:00分至2022年8月7日10:00分止(延时除外)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7-1号东葛·汇贤居地下室地下二层B2018号车位(按现状拍卖)。
标的物详情:
拍卖对象坐落于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7-1号东葛·汇贤居地下室地下二层,建筑面积48.96㎡,分摊面积36.24㎡,标准车位,规划用途为车位,房屋性质为单位自建,总楼层为33层,位于-2层。
二、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8月6日10:00分至2022年8月7日10:00分(延时的除外)。
三、第一次起拍价:160000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500元。(如一拍流拍,则发起二拍,如一拍成交,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它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7-1号东葛·汇贤居地下室地下二层B2018号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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