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人民法院关于汨罗市罗城路罗城桥南侧城市阳光2栋住宅楼1404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21)汨罗市不动产权第0001766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上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告。
汨罗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日10:00时至2022年9月3日10:00时(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汨罗市罗城路罗城桥南侧城市阳光2栋住宅楼1404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21)汨罗市不动产权第0001766号)
房屋建筑面积:130.97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23.27平方米);户型:s四室两厅两卫;房屋为毛坯;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层/总层数:14/31,小区附近有学校、超市、银行等商服配套设施完善。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卖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2.拍卖标的所欠缴的水电、物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请咨询物业公司;
3.本次拍卖标的物未提供《土地权证》,此次拍卖设定标的物房产所占土地均为出让地,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其它土地相关费用已缴纳,也即若为划拨地,还存在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可能;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持本院拍卖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网络拍卖相关手续较为复杂,办理时间相对较长;
5.如果该房产所在地对购房有限购性规定的,买受人应符合当地政策,关于房产的限购性规定,或者后续限购性政策有变动的导致无法过户,买受人应自行承担责任,法院概不负责。请有意竞买人慎重考虑,限购性政策由买受人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咨询。
6.本院已将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湖南通涵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助机构),除公告中公布的辅助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外,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任何中介机构隐瞒法拍事实、对该标的做出的承诺、与其客户签订的中介合同,均不代表本院及辅助机构立场,亦不受法律保护。本次拍卖辅助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中介机构以任何名义收取的费用均与本院及辅助机构无关。建议竞买人自行参与竞拍;
7.竞买人如有联合竞买或委托他人竞买的情形,受托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在2022年8月28日前将委托书及相关资料交至法官处,录入拍卖系统。如因竞买人未在上述期限前将资料交至法官处,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录入系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8.拍卖标的物有抵押。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负责。
双方议价:56.3171万元(4300元/每平),起拍价:56.3171万元(4300元/每平),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生相应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卖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令人员不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汨罗市罗城路罗城桥南侧城市阳光2栋住宅楼1404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21)汨罗市不动产权第00017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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