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金水区博颂路37号10号2单元20层408号(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1日10时起至2022年10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 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对象:位于金水区博颂路37号10号2单元20层408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261438号)一套,建筑面积42.35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23层,所在第20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建成于2008年,户型为1室0厅1卫,地面:室内地面铺地板砖。墙面:室内墙面刷乳胶漆或者贴壁纸。入户门为防盗门,塑钢窗。顶棚:室内顶棚刷乳胶漆。房产位于博颂路和普庆路交叉口西南角,明天花园小区内。周边道路通达,交通联系有北三环、索凌路、博颂路等主次干道;有2路、41路等公交从附近通行并设站,公交线路较多,毗邻地铁3号线,出行较方便。周围有河南省实验幼儿园分院、金水区文化绿城小学、金水王君中医诊所等,教育医疗设施较完善;区域分布有便利店、超市等,生活便利,休闲购物较方便,生活环境较好;小区内设置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干净整洁,适合居住。附近有丰乐花苑等居住小区,居民素质高,治安状况较好,人流量较大,周边环境较好。
(起拍价:32256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限购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买受人领取成交裁定前,需要向法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文件,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受限购政策影响,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金水区博颂路37号10号2单元20层4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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