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民法院关于株洲市芦淞区铁西路398号株洲电商产业园项目-1043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3日10时至2022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罗胜田、曾雄、毕由时、曹文志、周桃英、罗晓兰所成立的新化县金山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湖南金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铁西路398号株洲电商产业园项目-1043号商铺,建筑面积77.1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商铺位于负一楼。经本院依法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最终评估结果为159.4736万元,起拍价为159.4736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现场展示,自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2月2日(节假日休息)可致电新化县人民法院咨询,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商铺暂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商铺所在的负一楼为商业性质,暂未交纳出让金,该商铺所需交纳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请仔细标的物信息,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购买方需服从电商产业园整体规划、营销方案。
六、转让手续办理:标的物接收、转让登记手续,买受人应自行及时办理。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七、对拍卖标的物持有权属异议的,请于2022年11月26日前与新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关于株洲市芦淞区铁西路398号株洲电商产业园项目-1043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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