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华夏奥韵21-1-1102室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拍卖(一拍)公告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自申请参与竞拍至成交裁定书出具均需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9、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京东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本院已委托河北法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协助本院一起共同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
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0日10时至2022年1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华夏奥韵21-1-1102室房屋,面积为52.75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本标的物按实际现状交付。
评估价:47.03万元,起拍价:33万元。
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倍数)。
具体情况见情况调查表及评估报告。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并具备房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资格的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资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2 年11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咨询时间:自 2022年11月8日起至 2022 年12月11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该标的物统一看样事务,请向本院委托司辅机构联系。
位于华夏奥韵21-1-1102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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